新華網北京10月19日電(記者張宸、閆祥嶺)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即將召開,將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。這無疑將會給整個中國社會帶來法治新風,其中普及公民法治教育、形成全社會法治風尚,對建設“法治中國”具有全局性、基礎性的作用。
  經過長期努力,我國形成了以憲法為統帥,由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,這是我們取得的重大成就。
  然而,在現實生活中,有些情況卻不盡如人意。有法不依、執法不嚴、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。經濟領域面臨的諸多問題和深層次矛盾,或多或少都有行政干預、缺乏公平競爭環境等問題。再如,長期以來,人們遇到問題和糾紛習慣找關係、找熟人、找路子,而走法律途徑解決往往被拋之腦後。
  我們可以發現,一些領導幹部迷戀“權力至上”,決策“大包大攬”。在一些地方,“黑頭(法律)不如紅頭(文件),紅頭不如筆頭(領導批示),筆頭不如口頭(領導交代)”“守法成本高、違法成本低”“信訪不信法,信權不信法”等民間流行語,清晰傳遞了民眾對當下法治積弊的憂慮,更揭示整個社會尤其是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。
  凡此種種,解決之途無疑需要大力培養法治精神。人們沒有法治精神、社會沒有法治風尚,法治只能是無源之水。客觀上說,法治並不僅僅體現於普通民眾對法律條文有多麼深透的瞭解,而在於努力把法治精神、法治意識、法治觀念熔鑄到人們的頭腦之中,體現於人們的日常行為之中。
  改革越深入,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越臨近,群眾對依法保護公平正義的期待越熱切,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就越緊迫。只有全面培養、形成、弘揚法治精神,才能最大範圍凝聚社會共識,形成實現偉大中國夢的社會合力。
 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靈魂。小到文明出行,大到依法治國,法治的根基在於公民發自內心的擁護,源於公民出自真誠的信仰,包括培養人們的理性精神、誠信守法的精神、尊重法律權威的精神、權利與義務對稱的精神、依法維權和依法解決糾紛的習慣等等,最終要讓法治精神形成銘刻在公民內心的風尚。  (原標題:讓法治精神銘刻在公民心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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