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記者 李卓洋) 76歲的董大爺到醫seo院看病,乘電梯時發生意外導致骨折。董大爺的親屬認為醫院應對此負責,並提起訴訟索賠。
  去年12月18日的早晨,董大爺和老伴來到北大街一家醫院就醫。當他們乘坐門診大樓的電梯行至二樓與三樓中借錢間時,電梯左邊的扶手突然停止不動,但腳踏板繼續保持上行,導致董大爺失去重心,頭朝下摔倒。董大爺被送往醫院急診科,經診斷,摔傷造成董大爺身體右側第6、10肋骨骨折。隨後,董大爺轉入醫院胸外科住院治療,住院82天后,董大爺於今年3月18日出院。
  住院期間,董大爺的親屬向醫院繳了押金1500元,其餘費用均由院方墊付。出院後,董大爺的親屬認為,董大爺摔傷的直接原因是醫院門診大廳電梯故障導致,醫院作為電梯的管理者,應對本院患者承擔安全保障系統傢俱義務,所以向醫院索賠60100元。但院方認為金額太高,雙方多次溝通未果後,董大爺向新城區法院提出訴訟。
  經審理此案的法官調解,董大爺和醫院雙方達成和解。醫院向董大爺一次烤肉性支付人民幣28000元,其墊付的醫療費19800元自行承擔。而法院也將訴訟費1383元減半收取,雙方各承擔346元。  (原標題:醫院內乘電梯摔傷七旬老人起訴獲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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